工作守则:
1、访问员经过培训,并由督导确认、安排参与正式项目执行,则需要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或至少完成3个正式项目以上,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含周末)
2、访问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同行业公司进行相同性质的兼职工作;
3、访问员必须严格按照每周双方议定的上班时间安排表按时工作;
4、访问员不能未经督导同意出现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如确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若因访问员原因而影响数据质量或造成项目延期等对我公司工作造成影响的,视乎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扣成相应的劳务费;
5、访问员必须在访问期间保证访问所需时间,在访问项目未结束前,不允许擅自(即:未经项目督导批准的)自行终止访问工作:如出现项目参与工作时间或成功完成样本数量不足,则根据具体情况给予20%-50%的扣罚处理;100%参与整个访问项目直至项目结束,方可支付100%合格成功问卷费用;
6、访问员进行访问问卷必须如实完成,且问卷需由自己亲自完成,如由别人代做,一经发现则扣除此项目全部劳务费;
7、复核时发现问卷有未按要求操作、问卷填错、漏填或开放题答案笼统,则需不问或重做,且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罚;
8、复核时发现访问员有作弊行为(如诱导、内容不真实、自填或提示品牌的作弊行为),视情节按比例扣除劳务费;
9、如项目中出现5份或以上问卷因严重过失行为(操作不当、逻辑出错、技巧差、沟通不畅等)导致问卷数据出现严重偏差而被废卷,则扣除此项目50%-100%的劳务费用;
保密要求:
1、访问员在此项目运作期间,除按问卷指引进行访问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访者泄露或提示项目问卷单价、主题内容、涉及的产品及服务品牌、项目涉及城市等任何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2、访问员不得在任何时间及公共场所,包括公司内、电梯间、饮食店等地方谈论、评价或出示 项目问卷单价、主题内容、涉及的产品及服务品牌、项目涉及城市等任何与项目相关的资料;不可私下抄录、复印或向他人透漏被访者资料(例如:姓名、地址、电话、收入等);
3、未经督导允许,访问员不得随意将有关项目的任何文字、图片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资料带离工作室;
4、访问员离职后一年以内,不得向外界透漏关于项目的任何信息;
5、访问员不得与其他未参加项目的工作人员,讨论或透漏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
注:劳务费发放时间为项目结束后的下一个自然月10号,统一由公司财务人员以现金形式发放(劳务费以项目为核算单位)。
访问员签名:
日期: